福建检验检疫局推出促进外贸稳定增长12条措施

4月18日上午,福建检验检疫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推出促进福建省外贸稳定增长12条措施。对此,福建省省长苏树林4月15日专门作出批示,肯定该局善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服务意识强,这些措施很给力,并要求有关部门帮助宣传和落实。

据介绍,针对今年第一季度福建外贸出口形势,福建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经济发展工作,省政府出台了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有关措施。福建检验检疫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主动研究推出促进福建省外贸稳定增长12条措施。这些措施以壮大重点出口行业为根本点,全力扩大出口;以拓展口岸货源腹地为切入点,合力促进港口物流大发展;以改善通关环境为着力点,致力于货物快进快出,具体包括:


1.服务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的建设,对南平圣农、长乐聚泉等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一对一”帮扶,积极推荐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对外注册,培育标杆、示范企业,打造知名品牌。

2.服务工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推进工业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加快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继续对宸鸿科技、福建LNG等企业落实大项目立项管理,对大项目进口成套设备实行个性化优质服务措施;支持江阴港区营运小批量进口汽车,推动海峡两岸汽车产业合作。

3.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对接地方跨境电子商务推进思路,研究制定相应检验检疫工作方案,对电子商务企业、产品实施既科学管理又便利通关的措施,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稳步发展。

 4.提升技术服务能力。发挥检验检疫技术优势,持续提升实验室综合检测能力,完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重点企业建立自检自控体系提供检测平台和技术支撑;积极参与TBT/SPS通报评议,指导企业提前应对,针对性提升产品质量,破解技术贸易壁垒。

5.支持口岸对外开放。对接福建口岸发展规划,支持口岸开放、整合和拓展延伸,提前介入口岸规划、设计和建设,主动为新开口岸、新增作业点和特殊开放区域建设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全面推进实施口岸检验检疫集中查验和移动查验,提高查验效率,促进省外货物从我省进出。

6.拓展腹地便捷通道。深化泛长三角检验检疫机构合作机制,继续对湖北、江西等省份进口资源性矿产品实施“直提转运”模式,对江西出口农产品实施“产地检验检疫CIQ铅封+口岸免于查验”的快捷直通模式,在闽赣跨省直通放行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跨省直通放行覆盖面,主动对接向莆铁路海西综合运输大通道,扩大辖区口岸向内陆省份辐射力。

7.服务特殊开放区域发展。研究特殊开放区域检验检疫优惠政策,在落实现有赋予平潭检验检疫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主动对接福建自贸区建设思路,深入研究更加便捷高效的具有福建对台特色的自贸区检验检疫政策措施和工作模式。

8.支持“海丝”振兴发展。呼应省委打造新的海上丝绸之路决策,支持玖龙纸业货物从泉州港进口,支持泉州地区进出口企业进驻泉州出口加工区、晋江陆地港等开展进出口业务,最大限度享受各种优惠政策。

9.减轻企业负担。认真落实国家减免检验检疫收费政策,严格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继续通过实施通关单无纸化、绿色通道、出口免验、用足各类优惠原产地政策等措施间接为企业减免各种费用,切实将实惠带给企业。

10.促进通关便利化。积极参与全省口岸通关便利化测评工作;简化报检随附单证,同时研发检验检疫电子单证系统,实现报检随附单据电子化,逐步扩大实施“多点报检、就近取证(放行)”模式;不断完善口岸内地协作机制,实现检验检疫内部流程“三个一”,即“一次报检、一次检验检疫、一次放行”;研发检验检疫流程管理系统,加强周期管理,切实提高通关速度。

11.推进“三互”工作。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口岸管理部门提出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要求,积极参与福建地方电子口岸改制,深入推进关检合作“三个一”,逐步扩大试点口岸、试点产品及试点企业。积极建议、推动有关部门参照国际国内“单一窗口”建设先进经验,建立口岸查验部门、进出口企业及相关部门进行电子数据交换、信息共享、监管放行的公共信息化平台,为企业提供便捷的服务,实现高效监管。

12.促进闽台货物进出。先行先试,积极争取质检总局立项研究闽台直接往来检验检疫特殊政策,促进闽台货物进出;向质检总局申报“台湾地区技术性贸易措施及产品质量状况国家监测点”,促进扩大对台出口;加强与中国检验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合作,试点在平潭开展对台湾方面认证和检测结果采信工作,逐步推进两岸认证认可结果和检测结果互认。